單位名稱: | 羅甸縣野釣大賽辦公室 |
黃頁名稱: | 羅甸縣野釣大賽辦公室更新時間:2024/10/25 22:07:42 |
相近名稱: | 貴州省羅甸縣野釣大賽辦公室 |
網址URL: | [暫時沒有網站][點此申請增加網址] |
辦公地址: | 貴州省羅甸縣老年大學5樓 (郵編:550100) |
電話傳真: | 0854-7619321 |
電子郵箱: | 853595304#qq.com(發(fā)電子郵件時請將#改為@) |
服務QQ: | 853595304(客服QQ) |
備注說明: | 貴州黃頁大全 |
相關簡介: |
貴百高速(惠水至羅甸段)于2015年8月8日全面通車,為打造羅甸紅水河野釣品牌,推介和宣傳羅甸,特在羅甸縣紅水河文化周期間舉辦全國野釣大賽,為確保本次大賽按照比賽規(guī)程圓滿完成,特發(fā)布以下公告。 一、主辦單位 貴州省體育局 黔南州人民政府 二、承辦單位 羅甸縣人民政府 黔南州體育局 三、協(xié)辦單位 貴州省釣魚協(xié)會 黔南州釣魚協(xié)會 羅甸縣釣魚協(xié)會 四、比賽日期及地點:2015年9月19日至22日在貴州省羅甸縣紅水河鎮(zhèn)舉行。 五、參加辦法: 1、凡年滿18周歲至65周歲的垂釣愛好者,身體健康,適合參加野釣活動,均可按規(guī)程要求組隊參賽。 2、每隊4名運動員,其中一人兼領隊。 3、參賽總隊數定額200個隊。 4、每隊交參賽費2000元。 5、每隊交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共80元。 6、每隊交環(huán)保保證金400元,比賽結束后,由各分區(qū)裁判視該隊環(huán)保情況返還。不進行環(huán)保處理的不退還保證金。 7、參賽者每人可領取紀念品一份。 六、競賽辦法: 1、比賽自2015年9月19日下午6時開始至22日上午10時結束,共64小時。 2、比賽分為4個賽區(qū),每個賽區(qū)分4-6個分區(qū),每個分區(qū)8-12個隊。 3、以隊為單位參賽,每個隊在一個釣位進行垂釣,該釣位寬約30米。 4、每個隊限用8支釣竿,竿型不限,規(guī)格不限,釣法不限。每支竿限用1—8枚鉤,嚴禁使用錨鉤、發(fā)光鉤、雙尖以上連體鉤、音響提示裝置、自制大型輪盤、“發(fā)桿”等。 5、參賽隊報到時抽簽決定賽區(qū)及釣位,一經確定,不允許自行更換。 6、每個隊垂釣區(qū)域為該釣位正前方水域。如失手超出規(guī)定范圍,應主動收回重拋。 7、比賽時間為連續(xù)64小時,比賽期間各參賽隊員嚴禁進入水體,隊員可輪換休息。 8、 比賽開始與結束均以總裁判長發(fā)令為準,比賽結束信號發(fā)出后立即停止垂釣,未入護的魚獲無效。 9、組委會負責為每隊平整兩個帳篷位置,提供每日三餐及飲用水。各隊自行解決釣位的平整,帳篷臥具、照明工具自備。 10、釣餌自備,用餌不限,但不準使用有害魚類生存的餌料。 11、一律使用大空心魚護,釣獲的魚稱量后倡導回湖。 12、比賽開始前嚴禁投放誘餌,比賽開始后可以投放誘餌及“補窩”, 但不能使用遙控船等電子輔助設備或下水打窩。 13、熱愛自然,保護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愛護賽場設施和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,各隊產生的垃圾必須自行收集清理。遵守賽場管理制度,尊重賽會組織人員的辛勤工作。 七、成績計量 1、以每隊釣獲魚的最大12尾魚總重量計量成績,重者名次列前。如重量相等,最大一尾魚重量重者名次列前。 2、湖中釣獲的各類魚均為有效魚,如釣上2.5公斤以上大魚須當場鳴哨通知裁判員計量成績,經鄰隊隊員和裁判員認證,當場記錄成績,魚獲由裁判員當場放回水體。 3、死魚不計成績。 4、最大單尾重必須為2.5公斤以上才予計量。 八、錄取名次及獎勵: 1、團隊成績各賽區(qū)第一名分列1—4名,各賽區(qū)第二名分列5—8名,以此類推,錄取前48名給予獎勵: 第一名(1名):獎金150000元,證書每人一本,獎牌(羅甸玉,價值約1000元)各一枚。 第二名(1名):獎金50000元,證書每人一本,獎牌(羅甸玉,價值約800元)各一枚。 第三名(1名):獎金30000元,證書每人一本,獎牌(羅甸玉,價值約600元)各一枚。 第四名(1名):獎金10000元,證書每人一本。 第五名(4名):獎金各8000元,證書每人一本。 第六名(8名):獎金各6000元,證書每人一本。 第七名(12名):獎金各4000元,證書每人一本。 第八名(20名):獎金各2000元,證書每人一本。 2、單尾重量獎錄取前三名給予獎勵:(每隊只能獲一個單尾重量獎) 第一名:獎金3000元,證書一本。 第二名:獎金2000元,證書一本。 第三名:獎金1000元,證書一本。 九、判罰規(guī)定 1、開賽前故意投放誘餌者,罰減本隊有效魚獲3公斤。 2、釣竿或鉤超過規(guī)定數量者,每發(fā)現一次,罰減本隊有效魚獲3公斤。 3、超越本垂釣區(qū)域起魚者,該魚獲無效并罰減本隊有效魚獲3公斤。 4、比賽結束信號發(fā)出后故意將魚獲入護者,應從該魚護中取出最大一尾魚不計成績并罰減本隊魚獲3公斤。 5、比賽中使用錨鉤或雙尖以上連體鉤、音響提示裝置、自制大型輪盤、“發(fā)桿”等者,一經發(fā)現,取消參賽資格。 6、各賽隊中途離開者,取消參賽資格。 7、不服從判決,無理取鬧者,取消參賽資格。 十、仲裁 設仲裁委員會,按《仲裁委員會條例》執(zhí)行。比賽中如對裁判的判罰提出質疑,應于判罰后一小時內以書面申訴經領隊簽字呈送仲裁委員會裁決,并交申訴費500元(勝訴退還),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最終裁決。 十一、裁判員 總裁判長由國家級裁判薛和榮同志擔任,分區(qū)裁判長以上人員由貴州省釣魚協(xié)會指派,其余裁判員由承辦單位選聘。 十二、報名 1、報名時間:2015年8月10日開始報名,限報200個隊,額滿即止。 2、聯(lián)系人:黃海霞(電話:18185400950,QQ:853595304) 黃海明(電話:13595442256) 座機:0854-7619321 郵箱:853595304@qq.com。 3、報名地點:貴州省羅甸縣野釣大賽辦公室(貴州省羅甸縣老年大學5樓) 每隊參賽費用共2480元(含保險費及保證金),報名時一并將現金直接交大賽報名處或匯入大賽專用賬戶。 開戶行:貴州省羅甸縣聯(lián)社解放路分社 戶 名:黃海霞 賬 號:6217790001000597720 4、報名方式:縣外參賽隊可電話報名(0854-7619321),縣內參賽隊到野釣大賽辦公室報名。 5、未收到參賽費,報名無效。報名后棄權,不退還參賽費。 十三、報到 1、各參賽隊應于2015年9月19日上午9時前到羅甸縣城東新區(qū)報到抽簽并參加開幕式,截止當日中午11:30前不報到者,作棄權處理。9月19日10:00-11:30抽簽,12:00中餐后從羅甸出發(fā)到各賽區(qū),18:00開賽。 2、9月22日10:00比賽結束,稱量魚獲,在賽區(qū)就餐后返回縣城城東新區(qū)參加下午3點舉行的閉幕頒獎大會。 十四、其他 1、超編人員免予接待。 2、未盡事宜,另行通知。 貴州省羅甸縣紅水河文化旅游活動周全國野釣大賽組委會 2015年7月28日 |